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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转区文化局体育局关于开展“百花迎春文体活动月”活动意见的通知 |
| 史运开 2007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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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宝坻政办发〔2006〕2号
转发区文化局体育局关于开展
“百花迎春文体活动月”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文化局、体育局拟定的《关于开展“百花迎春文体活动月”活动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百花迎春文体活动月”活动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为活跃我区城乡群众春节期间的文体生活,营造喜庆的节日氛围,让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拟定于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娱乐方式占领城乡文体活动阵地,推进我区“三个文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活动安排
(一)文体活动月期间,区有关部门将组织举办以下活动:
1.
2.
3.
4.
5.
(二)各乡镇要组织好人员参加区直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至少举办2-4场有特色的文体活动。要在村与村、镇与镇、单位与单位之间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以增加友谊,促进文化艺术和竞技水平的提高。要在
(三)区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简便易行,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其中,至少要举办1项规模较大的文体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要确保安全。文体活动月持续时间长、参与范围广。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要加强指导。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区文化、体育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区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切实做好活动的服务、指导工作,保证活动的标准和质量。
(三)要做好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百花迎春文体活动月”的总结工作,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总结材料分别报区文化局社会文化科和区体育局群体科各一份。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宝坻区文化局 宝坻区体育局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文化 体育 意见 通知
(共印190份)
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 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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