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史运开  2007年08月02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宝坻政办发〔2006〕8号


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

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6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建设法治政府,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项工作。各乡镇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组织,要按要求、分阶段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二、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重点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梳理执法依据。

梳理执法依据要做到“三准”:一是准确把握梳理对象,即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政府规章和机构改革时区编委确定的本部门“三定”方案。二是准确把握梳理主体,各乡镇及区政府执法部门负责本机关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同时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中对口站所梳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三是准确把握梳理方法,以“三定”方案为大的原则,具体梳理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梳理过程中,要注意对本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执行的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同时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结合;注意与上级有关部门执法依据相衔接,避免遗漏;注意与新制定、修改、废止的执法依据相衔接,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各乡镇、区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经本机关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006330日前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市属执法部门接到上级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后也要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各执法部门要将经审核合格的执法目录下发相关执法科室,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二)分解执法职权。

1、分解执法职权。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执法依据所规定的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分解时需要注意:一是执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二是执法部门在分解内部不同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的职权时,既要防止平行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要注意不同层级之间的职权相互衔接,做到执法程序清楚,要求具体,防止“上下一般粗”;三是要严格量化不同岗位行使的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

2、确认执法资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对现有执法人员(包括本部门下属各乡镇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凡2005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执法工作的,要调离执法岗位,收回执法证件。执法资格确认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确定执法责任。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适当形式明确本部门的具体执法责任。要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形式明确不同执法科室、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并对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责任的种类和内容主要分为:一是法律本身规定的责任;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种类和内容,如离岗培训、取消执法资格等。

分解执法职权、确认执法资格、确定执法责任工作要在2006330日前完成。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根据《若干意见》的精神,区政府法制办要在总结我区近年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宝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重点是规范执法责任制适用范围、原则、要求及需要完善的有关制度;确定评议考核的主体、内容、方式及结果的运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有违法不当行政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主体及处理方式。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要准确把握评议考核实施主体。区政府负责对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评议考核,同时对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实施垂直管理的部门,按市政府规定,由上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并充分听取地方政府的评议意见;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其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三要科学设定评议考核内容。评议考核内容主要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要根据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和不同科室、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事先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考核的具体标准。四要完善评议考核方式方法。评议考核可以采取组织考评、个人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有机衔接。五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避免重复考核。六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考核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七要积极探索新的评议考核方法,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评议考核原则上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考核的分值以适当方式进入本单位的考评体系。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是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实施,监督制约行政执法权、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层级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制定《宝坻区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各执法部门也要制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规定,重点对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内容、方式、程序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作出规范。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键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是建立责任政府的制度保障,是制约和监督执法权力,防止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或滥用职权的有效措施。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区政府法制办要根据即将出台的《天津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我区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错案责任的认定条件、责任追究主体和种类,以及责任追究的程序,使错案责任追究规范化、法定化。

(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奖励制度,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给予表彰,作为年度单位评比先进、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调动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行政执法体制、责任追究机制以及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乡镇及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体,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做好指导协调。区政府法制办、编委办、监察局、人事局等部门要建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工作,其他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三)组建推动机构。为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尽快抽调得力人员组建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机构,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按照区政府确定的时间进度,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于2006320日前将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报送区政府法制办。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政府法制办要认真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等项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为本级政府、部门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时按质地完成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20064月,区政府法制办要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梳理执法依据是否有遗漏;评议机制是否健全;考核指标是否建立;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是否完善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纠正。

(五)加强学习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法律,明确责任;要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执法活动的评议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不断总结、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报告。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执法    责任制    意见

(共印190份)

  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

        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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