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宝坻分中心关于下达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指标意见的通知
史运开  2007年08月02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宝坻政办发〔200612


转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中心宝坻分中心《关于下达2006

劳动保障工作指标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坻分中心拟定的《关于下达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指标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二○○六年三月九日

关于下达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指标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再就业、社会保险扩面指标和区政府确定的转移农村劳动力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工作,拟将2006年全区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

一、市、区下达指标

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指标是:就业再就业人数不少于2万人,其中转移农村劳动力不少于1.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900人(包括下岗失业人员10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300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达到100人,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证书培训800人。

社会保险工作的主要指标是:企业社会保险扩面4045人,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15000人。

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主要指标是:签订劳动合同户数不低于896家,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达到1003家。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转移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和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考核

按《2006年乡镇劳动保障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执行。

附件一:《宝坻区2006年安置失业人员指标分解表》

附件二:《宝坻区2006年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三:《宝坻区2006年开发区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分解表》

                                        宝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坻分中心

                                          二○○六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劳动    社会保障    指标    通知

(共印190份)

  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

        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10印发


附件: 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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