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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区残联关于开展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
| 史运开 2007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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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宝坻政办发〔2006〕26号
转发区残联关于开展第十六次
“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
区残联拟定的《关于开展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安排意见
区人民政府:
今年5月21日是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根据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主题: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
副题: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
三、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活动。在区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节目,宣传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先进事迹。在城区重点部位、乡镇、街道人群集中地区发布大型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标语(区残工委每个成员单位1条,乡镇、街道办1条以上),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
(二)继续开展具有我区传统特色的领导干部“一助一”走访慰问活动。
(三)举办以“平等参与,促进就业”为主题的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
(四)提高肢体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帮助他们解决行走困难,为105名特困肢体残疾人颁赠轮椅。
(五)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了解残疾人的真实情况,真挚的关爱残疾人。
(六)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如召开座谈会、报告会、走访慰问等。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今年“助残日”时逢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及天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示范城市的关键时期,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助残日”活动的领导,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活动。通过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扩大影响,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密切合作。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区人民的光荣传统。区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好“助残日”的各项活动,促进各自领域残疾人工作任务的开展。
(三)注重效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实在、具体、能使残疾人得实惠的活动,尽可能多的为残疾人办实事,使残疾人真正感受到“扶残助残”的成果,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附件: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宝坻区残疾人联合会
附件
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高标准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2.创建示范市 造福残疾人
3.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
4.人人参与,扶残助残,创建全国示范市
5.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6.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7.弘扬人道主义,倡导助残风尚
8.扶助弱视群体,构建和谐社会
9.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
10.关心残疾人,从了解开始
11.关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12.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13.全社会动员起来,认真搞好残疾人抽样调查
14.把温暖送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
主题词:残疾人 节假日 意见 通知
(共印190份)
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 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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