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体育局宝坻区2006年“全民健身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史运开  2007年08月02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宝坻政办发〔200630


关于转发区体育局《宝坻区2006

“全民健身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体育局拟定的《宝坻区2006年“全民健身周”活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宝坻区2006年“全民健身周”活动方案

区人民政府:

2006年是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54周年,也是天津市第十一届全民运动会举办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我区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根据市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6639

二、活动内容

(一)63日上午9:00,在体育健身公园举行2006年宝坻区“全民健身周”启动仪式。

(二)举办两项区级体育赛事。

1.举办“中石油杯”宝坻区乒乓球大赛。

2.举办区级领导干部乒乓球、射击、台球“健身三项”比赛。

以上两项赛事规程由体育局另行发文。

(三)在体育健身公园、体育场、体育健身路径等处组织开展太极拳(剑)、秧歌、轮滑、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形式多样的群体健身活动。适当悬挂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周”活动的领导。区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体育局、教育局、公安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局为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全民健身周”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12项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并以“全民健身周”为契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尽职尽责,确保“全民健身周”活动有序开展,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

以上方案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宝坻区体育局

                                         二○○六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体育  健身周△  方案 通知

(共印190份)

  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

        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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