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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区残联关于开展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大家行活动意见的通知 |
| 史运开 2007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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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文件
宝坻政发〔2006〕18号
批转区残联关于开展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
大家行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残联拟订的《关于开展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大家行活动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七日
关于开展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
大家行活动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实现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大家行”活动。安排意见如下:
一、开展对残疾人生产生活必需品扶助活动
(一)
(二)
(三)
二、开展区直部门(单位)与乡镇联手共同扶助残疾人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
采取局包乡镇(街道)、户等形式,对残疾人给予资金、物品等援助。可直接送到残疾人家中,也可由乡镇转送;可定期扶助,也可随时帮扶。区直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随时掌握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时解决残疾人的各种困难。
三、完善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
“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教育、卫生、民政、劳动、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以及区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落实并完善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扶助政策,并逐步提高优惠标准,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良好社会环境。
“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是我市打造的一项残疾人工作品牌,也是创建全国残疾人示范市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力量的扶助,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使之过上与健全人一样的小康生活。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领会“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的重要意义,切实开展好各项工作,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附件:区直部门(单位)与乡镇(街道)联手扶助残疾人安排表
宝坻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六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 残疾人 扶贫 意见 通知
(共印190份)
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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